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毋庸置疑,但不等於可以無視英雄義舉
  尿崩症、右眼失明、全身多處骨折……這是一個年僅15歲的男孩,每天醒來都必須要面對的現實。
  8個月前,他還在陽光燦爛的日子里,幫媽媽分擔家務、替同學帶些飯菜。因為一場車禍、一次捨己救人,現在的他,卻只能躺在病床上,連病房的天花板都看不太清了。
  有多少人在面對疾馳而來的汽車時,能下意識先想到別人的安危?有多少人在面對生死一瞬的抉擇時,能真的捨己為人?又有多少人,在救人之後,自己可能再也無法恢復到過去的健康時,還能堅定地說一句“我不後悔”?
  張鑫垚,他都做到了。
  但是,他卻不能被授予見義勇為稱號,因為還不是個成年人;因為擔心一旦宣傳報道了,就是在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會帶來誤導;甚至因為,擔心一旦開了先例,過去的“舊賬”會被翻出來重提。
  誠然,不提倡、不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毋庸置疑。一些擔憂可以理解。“見義勇為”稱號認定上的制度問題,也暫且不去討論。但這不等於可以無視已經發生的英雄義舉,更不能以不鼓勵不提倡為藉口而不作為。當下最迫切的是,不管是不是未成年人,對於張鑫垚的救助,都不該缺席,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戲碼再次上演。
  《禮記》有雲:“德者,得也。”高尚的行為,勇敢的品質,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和關懷。
  從車禍發生至今已經7個多月了,其間也有一些救助:一萬元,是肇事方墊付的醫療費;還有一萬元,是區政府特批的救助金。兩萬元,對於醫療費、護理費等大筆支出,對於小英雄的將來,顯然杯水車薪。在此,我們呼籲社會上的好心人和相關機構,為其解決一些實際困難。除了物質方面的支援,他的心理可能也需要一些專業的疏導和安慰,這對他今後的生活尤為必要。
  另外,車禍帶來的後遺症給小英雄的未來蒙上一層陰影。家人不能陪他一直走下去,有沒有一種長效機制,能夠幫幫這個孩子,讓他15歲時的一次見義勇為,不會成為漫漫人生路上的沉重負擔?
  我們希望,因為社會救助有效、慈善幫扶到位,多年之後,當張鑫垚講起自己當年的救人義舉時,還會笑著說“我不後悔”。  (原標題:可以不鼓勵,救助別缺席(民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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