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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12月4日電(索有為 何娟)廣東省高級法院4日披露,一名當事人因不滿某投資公司侵犯其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當眾毆打該公司負責人,被廣東高院處以罰款3禮服000元。
  廣東高院日前審理了一起行政上訴案件,上訴人龐某認為其合法財產權益受到被上訴人某投資公司的嚴重侵犯,一審法院卻未能保護其合理訴求。在二審公開開庭時,龐某違反法庭汽車借款規則,當眾毆打在旁聽席的被上訴人某投資公司的經理,被法警制止。
  據瞭解,廣東高院依法審理案件後ARMANI,對龐某的合理訴求予以支持,但是針對其違反法庭規則,當眾毆打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則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元。
  “經過法官的釋法,我明白了當庭鬧事不合法,被罰3000元我心服口服。”案件當事人龐某在庭審結束後主動室內裝潢打電話到廣東高院詢問如何交罰款。
  該案的主審法官黃偉民提醒維權者,即使認為自己有道理,在訴訟過程中也必須依照法定程設計裝潢序通過正當的途徑來維護自身權益,否則即使其訴求再有道理,也可能因為以違法方式維權而受到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完)  (原標題:當事人法庭上毆打被上訴人 被法院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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